发布日期:2024-10-13 11:17:59 浏览次数:411次
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更全面的退休保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职业年金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会适时调整缴费比例。
职业年金基金采取个人账户方式管理,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确保基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工作人员可以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或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湖南省根据国家政策,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职业年金的具体管理和运营流程。
职业年金原则上与基本养老金同步发放,作为退休金的补充部分。
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未达到领取条件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以上内容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相关信息4进行整合,确保了文章的专业度和可靠性。请注意,具体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最新规定有所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