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2-03 10:32:05 浏览次数:621次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其缴费标准一直是职场人士关注的焦点。本文将详细解析陕西省2023年的公积金月缴费标准,帮助职工和企业了解相关政策,确保合规缴存。
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及其单位按照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根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执行期间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2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29483元。下限则按照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2160元/月执行。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为12%。单位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两部分构成,等于职工月缴存基数与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乘积之和。缴存基数、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均应四舍五入到元取整数。
对于已申请缓缴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缓缴期满或恢复正常缴存后办理。
问:新入职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答:2023年1月1日之后新入职职工,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
问:单位如何调整缴存比例?
答:单位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但无特殊情况,每年仅可调整一次。
问:缴存基数调整后,如何补缴之前月份的差额?
答:2023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