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26 23:36:06 浏览次数:697次
2024年,高邮市最低工资标准迎来了新的调整。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高邮市作为江苏省二类地区,其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这一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此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涉及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具体来说,高邮市的企业在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时,也需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此外,用人单位还需注意,加班加点的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的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确保劳动者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同时,这也有助于推动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存在差异。例如,扬州市区(含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作为江苏省一类地区,其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4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这种差异反映了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的差异,有助于更好地平衡区域发展。
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频率和幅度有所变化。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然而,随着经济增速的换挡,调整频率和幅度均有所下降。例如,江苏和浙江两省在2024年1月1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280元调整为2490元,涨幅为210元。这种调整频率和幅度的变化反映了经济发展和就业形势的变化,各地政府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和劳动者生活成本等因素。
相关问答高邮市2024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
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项目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