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27 00:09:41 浏览次数:409次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标准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挂钩。具体缴费数额需要参照当地的最新政策,但一般为最低工资的一定比例。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通常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可以通过线上平台、手机APP或线下窗口进行申领。线上申领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手机APP申领可通过“我的宁夏”APP、“掌上12333”等;线下申领则需要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金的停发条件包括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领取期满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工作介绍等情形。
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个人的养老金计算,因为养老金的计算与缴费基数、比例、年限等因素有关,与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
问: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计算?
答: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可领取相应月数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问:失业保险金可以线上申领吗?
答:是的,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或相关APP进行线上申领。
问: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工作,怎么办?
答: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需要主动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停领手续。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整理而成,具体操作时请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指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