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和无效审理
专利权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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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答复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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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年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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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许可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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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有以下步骤:1、如果是发明专利,应当有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实质审查、核准申请、公告等程序;2、如果是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申请,应当有申请、受理、初步审查、核准申请、公告等程序。
1、咨询沟通
详细沟通专利相关行业确认具体需求,确认申报专利类型以及合理的申报方案
2、专利检索
从大量专利数据库中挑选筛查是否有重复类型,深入挖掘创新点,给与专业建议,提高成功率
3、撰写申请文件
百人团队经验丰富挖掘技术创新点及全面保护专利权力要求,提升授权率
4、提交申请
专利局受理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5、申请费缴纳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或专利申请网上缴费系统缴纳
6、获取证书
专利申请受理通过后经过初审/实质审查/授权公告后,办理缴纳相关费用即可领取证书
保护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避免侵权,专利权可以使企业自身在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为企业在这一领域中获得竞争优势。
国内中小企业科创板上市,需要企业具备相应数量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并且需要有科技转化成果的实施成果案例。
通过申请专利这种方式能够提前了解市场竞争动态,了解市场发展方向,在同行业市场环境中具有主导地位。
专利作为无形资产,专利技术可通过转让方式获得资金,发明创造专利可直接转让给别人使用,那么就可获得一大笔专利转让费。
不管是评职称或者是评教授都要求有科研成果,所以除了要写论文之外,申请专利技术对学位以及职位的进步来说,会有重要影响和决定作用。
专利并获得授权之后,专利技术就会得到法律保护,其他人未经允许不能使用,知识产权就会得到保护。
为了鼓励创新,各地政府都会对拥有专利证书的企业给予科技创新奖励、专项财政补贴或专项资金扶持。
高新企业不仅仅是一种荣誉,同时还能够获得大额的政府奖励、资助资金和大幅度的减税,有企业一年可以省几百几千万税
专利申请时长有分为以下三个不同专利的时间段:外观设计专利申请(5个月-8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准备好产品的六个面的外观视图,并填写《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连同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实用新型专利(6个月-1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都需要撰写好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专利申请文件一同向专利局提交;发明专利(1年-4年)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期间一般是1-4年左右。发明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的,进入此阶段。专利局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在《发明专利公报》上。 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人在此期间没有提出请求,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没有及时提出请求的,可以出具证明,再提出请求。 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二十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十五年。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第三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一)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专利申请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3)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书面技术资料:1、申请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及应用的范围,以及现有技术中实现与申请项目相同或相似效果的技术措施、技术手段,方法或方式;2、所申请项目的发明目的,需要解决哪些技术问题。3、用文字以及附图详细描述实现所申请项目发明目的的技术措施、技术特征。如:所申请项目的是一种产品,技术措施及技术特征是指:产品的结构、各零件的连接、布局、相互关系及它们在所申请项目中所起的作用,各零部件间的组合方式和详细的动态方式,所申请的是一种方法,技术措施和技术特征是指的工艺、工艺参数及工艺中有关细节。此外,还应提供所申请项目的至少-个具体实例(这里的具体实例不是指模型或实物,而是表现具体实例的附图和文字说明,只有在通过图纸和文字仍无法说明所申请项目的技术措施时才可能提供模型或实物,用以说明所申请的主题)。4、所申请项目的实验数据、结果,或者试验中所产生的现象;5、结合具体实例和实(试)验结论,客观地说明发明的优点和缺点。如无实验数据,或实验结论,发明人应当对发明进行客观分析,推断发明可能有的优缺点;6、发明人认为的所申请项目与现有技术在技术特征上的不同之处;7、发明人认为应当属于技术秘密的内容。
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1、申请费: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2、审查费;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3、专利登记费;申请人在接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就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发 明:250元 + 印化税 5元;实用新型:200元 + 印化税 5元;外观设计:200元 + 印化税 5元;4、年费;在专利的有效期内,如果要维持权力则需每年想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具体费用如下:发 明:第1年 — 第3年 900元/年;第4年 - 第6年 1200元/年;第7年 -第 9年 2000元/年;第10年-第12年 4000元/年;第13年-第15年 6000元/年;第16年-第20年 8000元/年;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实用新型:第1年-第3年 600元/年;第4年-第5年 900元/年;第6年-第8年 1200元/年;第9年-第10年 2000元/年;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外观设计专利:第1年-第3年 600元/年;第4年-第5年 900元/年;第6年-第8年 1200元/年;第9年-第10年 2000元/年;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说 明:1、年费缴纳时间:专利授权时,缴纳第1年的年费。以后的年费以申请日为基准,只看月和日。(例如:申请日是:2010年1月1日,就只看1月1日。)每年这个日子的前后一个月,就是缴纳下一年度年费的时间。2、如果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了专利申请,除缴纳上述费用外,还需向专利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代理费的数额依照专利申请类型及代理工作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3、以上费用是专利申请中通常情况下需要缴纳的费用,其他费用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给申请人的缴费通知为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第十五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
第十六条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第十七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第十八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条 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滥用专利权,排除或者限制竞争,构成垄断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提供专利基础数据,定期出版专利公报,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
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如果专利权人收到两个年度的缴费通知书,如何缴纳相应年度的年费和滞纳金? 答:对于在专利年费缴纳延长期限内未缴纳相应年度年费的专利权,将在专利年费缴纳延长期限届满后分别收到两个年度的缴费通知书。若专利权人按通知书要求在滞纳期内缴费,符合相应期限要求的年费和滞纳金,将优先作为上一年度的年费和滞纳金使用,剩余年费和滞纳金作为下一年度费用使用。
如何查询延长后的专利年费缴纳期限? 答:延长后的专利年费期限可在外网查询。具体缴费金额与缴费截止期限可以通过“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平台查询。
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对专利年费缴纳期限延长情况会有相应的说明吗? 答:会有相应的说明,未缴纳相应年度的年费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八六号公告专利年费缴纳期限延长的规定。
延长期满,未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年费的,为何专利权自2 答: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法定的,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年费缴纳期限延长政策仅是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专利权的年费缴纳期限予以延长,并非延长该专利权的保护期。因此,专利权人未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年费的,该专利权自2022年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2023年6月15日期满后,还发缴费通知书吗? 答:专利权人在2023年6月15日期满前未缴纳或缴足相应年费的,将发出缴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