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设计决不能仅仅是弱电设备的配置和简单功能的描述,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设计应该是:
以建筑物在管理、使用、经营等多方面的应用需求为导向,充分考虑智能化系统与建筑的密切结合,站在使用建筑本身及其附属的各类设备,以及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可靠控制的角度,以实现建筑投入使用后的安全、舒适、便捷、高效、节能、增值为目的,充分考虑建设者、使用者、管理者等各个方面对建筑的现代、时尚、身份、地位、形象、品味、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的体验、感受和要求,充分考虑节能和环保的要求,来指导并完成智能化系统的设计,向用户提交一份全面的、实用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应用解决方案。
1、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4、企业章程;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7、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8、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9、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10、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1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程序: 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实行分级审批。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资质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及以下资质的审批。
设计流程指引
1.根据公司编制的设计指引,全面了解和掌握承接建筑的功能需求,按照设计指引确定的系统分类,确定相应的系统设置;
2.按照设计指引确定的系统分类进行公司内部专业分工,按专业分工认真研究设计任务书或招标书,提出我方的合理化建议和需澄清的问题;
3.根据专业分工分别主动的与建筑、结构、电气、照明、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梯交通、园林绿化等各个专业的业主主管工程师进行交流与沟通;
4.通过业主主管工程师与相关的设备供应方和承建方实现有效配合;
5.站在用户方的立场,充分考虑到智能化系统与外界的连接,以及由此产生的与相关主管专业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及对外的联系与沟通;
6.充分考虑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体现现代科技技术应用水平、满足建筑使用需求;
7.对其他专业的设计变更以及施工现场及时、充分了解,使设计方案和图纸具有指导施工的时效性;
8.站在使用方的立场,提出帮助用户充分发挥系统功能的方法和解决系统运行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方法。
9.各专业设计人员均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设计指引进行具体设计工作;
10.各专业设计人员均要严格采用系统设置关联矩阵来确认和指导各专业之间的相关联的内容设计,并明确设计责任人;
11.根据公司的设计指引,针对具体项目建立系统模型作为设计提纲。
设智能建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先进的自动控制系统来监控各种设施,包括空调、照明、火灾、保安等,以便为住户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
(2)有良好的网络设施,以便于建筑与外界、建筑内部各楼层之间可以进行通讯及数据交换。
(3)提供足够的电信设施。(新加坡政府公共设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