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2-03 11:42:05 浏览次数:497次
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从2023年7月1日起,南京市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以职工个人2022年的月平均工资为基准,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即387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2280元。
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纳,比例在5%—12%之间,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1:1。据此,理论上职工每月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限额可达9288元(即38700元×12%×2),比2022年度增加了360元。
各单位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特殊情况下延迟调整的应从2023年7月开始补缴。办理方式灵活,可通过银行网点或网上办事大厅完成。
此次调整将直接影响职工的月缴存额,提高了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存储额度,有利于增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能力。
答:2023年南京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38700元,下限为2280元。
答:单位和个人可在5%—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各自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且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答:如果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数调整,应从2023年7月开始补缴,并尽快完成调整工作。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7和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9的信息整理得出的。如需获取更多详细信息或进行操作,建议访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相关政府网站。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