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国税政策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时间:2018-12-06 来源:西安 点击次数:8744

  财税〔2018〕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推进去产能、调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现将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二、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中央企业名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发布,其他企业名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去产能、调结构主管部门认定发布。认定部门应当及时将认定发布的企业名单(含停产停业、关闭时间)抄送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

  各级认定部门应当每年核查名单内企业情况,将恢复生产经营、终止关闭注销程序的企业名单及时通知财政和税务部门。

  三、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等留存备查。

  四、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企业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但涉及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尚未处理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8年9月30

建筑资质

企业服务

西安出口退税代理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太原注册公司 | 兰州建筑资质转让 | 智慧团建 | 上海建筑资质转让 | 南京建筑资质转让 | 上海公司注销 | 山东建筑资质转让 | 电力设计资质转让 | 监理乙级资质转让 | 设计资质等级标准 | 监理资质等级标准 | 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 | 资质升级代办 | 成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杭州建筑资质转让 园林设计资质转让 济南建筑资质转让 天津建筑资质转让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 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 |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 建筑劳务资质办理条件 |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 高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消防设计资质转让 | 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使用指南 | 河南省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企业登记操作流程 |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免费网课 | 陕西高企认定 |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 广东智慧团建 | 商标查询网 | 陕西政务服务网 | 商标局 | 个税税率表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 怎么查询品牌名称是否被注册 | 入川备案如何办理 | 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 | 工资多少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 刚刚发布2022年退休工资调整 | 个税计算方法2022税率表 | 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 醉驾处罚2022最新标准判刑 | 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 | 飞机保险怎么赔付的 | 离婚协议书模板标准版 | 营业执照办理网上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